关于2024年黄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还田)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2024-12-12 09:29
来源: 黄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武汉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武农办〔2024〕22号)和《关于印发〈黄陂区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陂农发〔2024〕16号)要求,2024年12月11日中心组织专家对2024年黄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还田)项目进行了验收。

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经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武汉市金垦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姚集街星海星焕家庭农场、武汉市康隆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开月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市杜壮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创新发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江秀蔬菜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荣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权全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志同稻合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天富盈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明鑫家庭农场、武汉方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农旺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梅田种植专业合作社、武汉春晓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市祥之合种植专业合作社、武汉清之源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凤凰诚成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利梓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应咀农机专业合作社、武汉鑫咏成功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蔡榨稻鲜家庭农场、武汉市稻之花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黄陂区陈昌词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武汉市黄陂区冬峰家庭农场验收合格。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技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

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1860106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618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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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1212

2024年黄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还田)项目实施主体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