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5年农村能源“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实施方案

2025-04-14 15:21
来源: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

为了规范农村能源行业公益性服务行为,进一步推动农村能源事业全面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村能源服务队伍的稳定,提高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农村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全力防范农村能源设施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建立“以钱养事”的政策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七条措施的通知》(鄂农函〔2024〕140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实施省级农村能源项目指导意见》(鄂农能办2022〕7号)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对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进行安全隐患大整治、安全知识大培训,对还可以使用、能产生社会效益的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安全生产和农村能源后续服务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实施,或者通过竞争方式委托农村能源合作社组织实施”的指导意见,制定2025年农村能源“以钱养事”公益服务实施方案如下:

一、服务单位的选定

2023年农村能源“以钱养事”公益服务项目招标选定的中标单位为黄陂区兴福农用沼气专业合作社,根据《成交通知书》上“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综合评价后决定是否续签,每次只能续签一年,最多只能续签两次”的表述,成立综合评价组,对黄陂区兴福农用沼气专业合作社过去1年的农村能源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如评价满意就续签合同,否则按重新通过竞争方式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

(一)农村能源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培训或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开展农村能源安全使用知识、“三沼”综合利用的宣传、培训或应急演练。

(二)支持农村能源服务网点,稳定农村能源服务队伍。从业人员需持有沼气生产工证书和沼气物业管理证书,为农村能源设施安全提供保障。沼气专业合作社作为全区技术过硬、队伍稳定的社会组织负责全区能源设施后续服务维修等工作,5个农村能源服务网点,每个网点配置有沼气物管员或沼气生产工资质服务人员一名(兼职,自负盈亏),负责就近服务当地群众,服务网点各种配件配置齐全,维修工具、检测设备保管良好,服务规章制度上墙。补助服务网点房租1年,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年

(三)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能源设施(包括户用沼气、沼气工程、太阳能路灯、集中供热、光伏发电等设施)维修抢险、安全隐患整治。

1、根据业主申请,完成部分户用沼气大出料、更换脱硫剂。

2、根据业主申请,对农村能源设施故障的维修。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小型联户沼气工程、户用沼气、项目推广的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等项目维修工作确保能源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根据业主申请,对废弃的沼气池进行填埋,消除安全隐患。

4、完成沼气应急抢修施工等工作上岗人员必须具有沼气物管员或沼气生产工证书,具备农村能源服务专业知识,具有推广、建设、维修沼气和其他再生能源的专业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

5、购置部分沼气配件、检测设备、消防及救援设备。

6、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资金来源和用途

(一)资金来源:2025年“以钱养事”资金30.4万元。

(二)资金用途

1、农村能源安全使用宣传、培训或应急演练。对大中型沼气工程业主主办一次沼气安全知识及“三沼”综合利用的培训或应急演练,发放相关资料,帮助业主制定应急预案。预算资金2万元。

2、支持农村能源服务网点,稳定农村能源服务队伍。由于沼气易燃易爆,全国各地沼气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出,导致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从事该公益工作极度危险,又属公益性质,需要政府适当补助。按照惯例,对5个服务网点门店租金按36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5个服务人员按1000元/年/人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预算资金2.3万元。

3、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能源设施维修抢险、安全隐患整治。

1)在安全排查的同时,根据业主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审核,对能源设施进行维修及安全隐患整治,单项工程实行预算管理,完工后据实结算,总量控制。总工程量不超过25.1万元。

2)购置部分沼气配件、检测设备、消防及救援设备。预算资金1万元。

四、服务价格参考

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以往服务价格,主要服务项目价格参考以下标准执行。

(一)沼气大出料:户用沼气不超过500元/户,联户沼气不超过6000元/户。

(二)更换脱硫剂一户70元,更换沼气灶具(单灶)一户140元。

(三)太阳能路灯维修:1000元/盏(含人工)。

(四)农村能源设施日常维修工程。由业主提出申请(见附件1),制定工程预算,报局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审核。经局管理人员到现场查看,评估资金数量,审核同意后施工,完工后填写项目完工单(见附件2),考核验收、审计后按工程建设量据实结算。

(五)应急抢险。该费用以实报实销结算。

五、实施期限

确定服务单位后签订合同,11月验收、审计,12月拨付资金。

六、考核验收及资金拨付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能源“以钱养事”公益服务项目考核验收组,对“以钱养事”服务内容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查阅资料、台账、并出具考核验收意见;聘请审计咨询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审计(审计费由局支付),根据合同及审计情况拨付项目款(如审计金额小于30.4万元,按审计金额结算,如审计金额大于30.4万元,按30.4万元结算,超额不补)。

七、项目实施程序

一)科室制定2025年农村能源“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三)将《实施方案》上网公示。

四)成立综合评价组,确定服务单位

(五)签订服务合同,开始实施,直至项目资金使用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一是按相关行业技术要求进行服务;二是要求从事农村能源建设的企业进行施工,施工人员持有沼气生产工或沼气物管员等培训证书。

(二)聘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费用由局支付)。

(三)由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工作人员监管。

九、项目验收

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领导、科技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工作人员、计财科等组成验收专班验收。

十、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由计财科实施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十一、项目资料整理

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整理收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图片、财务凭证等,装订成册,存档保存。

附件1、“以钱养事”农村能源设施维修申请审批表

    2、项目完工单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以钱养事”农村能源设施维修申请审批表.pdf
附件2、项目完工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