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5年度有机肥应用实施方案

2025-07-14 09:19
来源: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

为持续推进我区有机肥应用工作,支持有机肥企业发展,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肥示范应用,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水平,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区域产业优势,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果菜茶”等生产为重点的有机肥示范应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肥示范应用面积1万亩,带动全区有机肥应用面积扩大化。

二、资金安排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陂财文2025310号)批复,安排年度有机肥推广资金50万元,用于有机肥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行采购有机肥进行物化奖补,奖补资金据实结算。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按每亩不超过50标准,折算有机肥进行奖补,单个示范主体补助面积不少于100亩,最高不超过300

实施要求

(一)物资采购。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奖补物资采购物资优先本区有机肥生产企业产品采购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机肥料》NY/T525-2021的规定。采购物资最终以实际中标供应商采购价格为准,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物资供货合同。

(二)补助条件。农业企业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农民合作社组织种植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50亩以上,种植大户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从事“主要粮食作物、果菜茶”等生产经营两年以上有种植意愿需求和示范应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三农”专栏发布黄陂区2025年度有机肥应用实施方案申报信息,本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交有机肥申报表(含所在区域盖章证明)主体营业执照、种植面积证明(土地流转证租赁协议)等资料,区农业农村审核,区政府网站“三农”专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有机肥示范应用主体

(四)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支付程序,规范使用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完结后经项目专项审计、有机肥应用核查程序将资金支付给物资采购中标供货商

(五)工作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公示。区政府网站“三农”专栏,公示年度有机肥实施方案、委托代理机构有机肥应用主体信息,确保项目申报、物资采购、奖补主体等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加强项目督导。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有机肥示范应用,督促有机肥供应商保质保量配送奖补物资。三是规范项目核查。区农业农村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并“主要粮食作物、果菜茶”生产的有机肥示范应用主体,按示范主体数量不少于30%比例抽查核实,形成项目核查报告



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