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认定2025年度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2025-07-30 16:23
来源: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

各街乡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陂农发〔2025〕1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予以遴选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原则

结合工作实际和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对照遴选认定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遴选认定。

二、遴选认定数量

1.技术指导员:从各街乡农业服务中心农技人员中遴选认定技术指导员40名左右。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名技术指导员要指导服务5户左右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共认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0户。

三、遴选认定条件

(一)技术指导员

1.在街乡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能完成所承担的技术指导任务;

2.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技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熟悉农业和农村的基本情况和农民技术需求;

3.具有较强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农业科技实践经验,熟悉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宣传能力;

4.熟练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5.每名技术指导员要联系5个左右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主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在我区长期稳定地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种养水平较高,乐于接受和应用农业新技术。对于具有2个或2个以上产业的农户,选其中一个主要产业,不能多个产业重复入选;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服务意识强,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辐射带动能力强;

3.每个农业示范主体要示范1项农业主推技术;

4.熟练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5.优先向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头雁”、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倾斜,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四、遴选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各街乡农业服务中心对照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认定条件,填写《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申报表》和《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审核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对照遴选数量和认定标准,认定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人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各街乡农业的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认定工作,组织发动广大农技人员和农户广泛参与,并对照遴选条件认真审查,切实提高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整体水平。

2.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相关申报表格于8月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报送地址: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科1508室

联系电话:027-61860058

附件:1、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申报表

      2、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员申报表.pdf
附件2、黄陂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