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稻虾共生轮作与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构建虾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虾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项目
二、资金额度
300万元
三、目标任务
新建(扩建)1个良种虾扩繁基地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项目建设区域须有明晰的土地权属,流转手续或承包合同必须完备,并具备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
3.项目地点符合《武汉市黄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和《武汉市黄陂区渔业养殖“三区”划定(2018—2030年)》要求。无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4.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已列入失信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5.财务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建设实施并完成验收。
6.截至申报月项目进度须达到60%及以上。
五、财政补贴
2025年虾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资金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补。具体额度和标准如下: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予以奖补,最高奖补额度300万元(含)。2024年以来建设的良种虾扩繁基地也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主要补贴内容为:繁育亲本的引进、饲料和动保等的购买、良种虾扩繁生产性设施设备(包括孵化桶、温室大棚等);稻虾共生轮作与外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等;与良种虾扩繁相关的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管控系统、水质检测仪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水循环处理设施设备、常规生物仪器等;其他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场区环境提升、水电路升级改造(含变压器扩容)和技术推广培训交流等。
以上有关奖补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补助。前期已享受过其他项目补贴的不得申请此次奖补,申请上述项目补贴后,同一建设内容也不得再申请其他奖补项目。
六、管理方式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切实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遴选、监管、指导等;严格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验收,出具工程和财务审计报告,严禁弄虚作假。
(二)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验收时,应对发票、合同、付款凭证和银行流水等项目资料真伪进行核查并归档。前期渔业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涉及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2025年虾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额可以产生实际交易行为开具的发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算的投资为准,不得虚开发票、虚构合同、伪造银行流水等。
七、实施程序
(一)遵循“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和完成项目工作。区内符合条件且有项目建设意愿的单位,自项目实施方案网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按程序择优确立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的奖补申报和遴选工作。
(二)2025年年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建设内容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相关程序和资料审核把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勘验的形式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结果,将确认拟享受“以奖代补”的项目业主名单在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虾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项目奖补工作,将项目实施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问题整改、渔业现代化产业链建设、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初加工绿色高质量发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专班,专人负责,落实好本项目验收工作所需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强化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注重项目资料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严肃纪律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同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和水产管理科027-61860092
附件:黄陂区2025年虾产业发展及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