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025-10-24 17:04
来源: 黄陂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黄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内为黄陂区具有土地经营权的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水稻机械耕田、机械插秧和水稻、小麦、油菜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收获单环节或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农服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含社有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除外)。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且耕、种、防、收单环节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多环节服务总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供销社持股达到50%以上的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且参与服务主体的实际服务管理。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主体,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申报所需资料(附件2),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非胶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三套,报送至所在街(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二)街乡推荐。街(乡)主管部门负责对服务主体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同意后,在项目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拟推荐的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至区级主管部门参与评审。

(三)评审公示。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确认主体。经评审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即认定为本年度项目实施主体。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条件。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与服务主体名录库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条件,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并严格进行审核。对于涉嫌违法违规、存在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以及不符合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标准的情况,均不得进行申报和推荐。

(二)严守工作纪律。街(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优中选优,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经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取消所在街(乡)的申报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街(乡)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拟推荐的服务主体申报材料报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合同科,逾期未上报将视为主动放弃。

申报咨询:区农业农村局14楼1415室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27-61860338

附件:1.黄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附件1、黄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pdf
附件2、项目申报资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