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推广工作,打造区级水稻集中育秧示范中心。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符合实施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的实施主体。
一、申报内容
拟遴选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2026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
二、实施原则
1、自愿参与。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参与申报,经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批复的方案实施;
2、先建后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实施主体先行垫资实施,示范工作完成且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财政列支资金范围内据实结算,一次性拨付财政资金;
3、公开透明。水稻集中育秧有关信息、流程等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农业生产技术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充足,有相应的财力支撑工作实施并完成验收,实施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积极配合中心示范展示工作;
4、申报单位拥有3年以上的水稻集中育秧经验,能够为“2026年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提供有效专业技术支撑;
5、优先条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四、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申报单位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科所,农业大楼1316室,联系人:李军波,电话:61860395;
2、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附件:1、2026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2026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申报书
3、承诺书
4、2026年水稻集中育秧示范种植申请表
黄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