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区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接受国家扶持形成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目的
通过本次确权登记,全面摸清国家扶持形成集体资产底数,进一步明确资产所有权属。将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资产权益,防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二、确权登记范围
全区农村集体所有接受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各级各部门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在耕地范围内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资产,集体土地上闲置办公用房、校园校舍、卫生室(所)、血防站(所)、福利院和旧厂房等闲置资产及其他公益性资产。
三、实施时间
本次确权登记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
四、资产类型
本次确权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权益性资产四大类,同步区分经营性、公益性属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设施类、器具工具类、家具电器类、交通工具类、电子设备类、其他;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资产包括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债权等。
五、权属界定规则
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至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街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街乡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四)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列为待界定资产,由建设或主管部门指定临时管护主体,争议解决后再办理正式确权手续。
六、确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在本次确权登记工作中,需配合提交以下材料:
(一)权属来源及财务原始凭证。包括项目立项批复、用地批准文件、审计结算、资金拨付、验收报告、资产移交协议等能够证明资产形成过程和权属来源的原始材料;
(二)地籍调查及资产现状成果。包括资产坐落、四至、面积、资产类型、数量、规格、质量、使用现状及现场影像资料等信息形成的地籍调查成果;
(三)调查登记表格。如实填报《集体资产调查登记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四)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对未纳入会计核算、无原始凭证或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的资产,需提供资产评估结果;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其他与本次资产权属认定相关的文件资料。
七、异议反馈渠道
确权登记通告期间,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申请并附具初步证明材料,提交至属地街(乡)工作专班或区农业农村局,也可电话反映。受理单位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人,依法依规处置。
八、其他事项
(一)成员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对本次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异议权。
(二)逾期视为认可。通告期满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清查结果和确权登记事项无异议,将依法按程序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三)纪律要求。各街(乡)、相关行业部门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资产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管护到位,坚决杜绝资产闲置、流失。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解释权归属。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通告内容如与上级文件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特此通告。
区、街乡受理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027-61860090
前川街道办事处:027-85932457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027-61721227
横店街道办事处:027-61761001
天河街道办事处:027-61715801
滠口街道办事处:027-61862001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027-85060011
长轩岭街道办事处:027-61502078
李家集街道办事处:027-61600011
姚家集街道办事处:027-61588000
蔡家榨街道办事处:027-85091000
罗汉寺街道办事处:027-61635155
蔡店街道办事处:027-61520001
木兰乡人民政府:027-61550001
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027-61501019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27-61870001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