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水产养殖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5年)的通知》(鄂农发〔2026〕19号)、《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市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5〕29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武汉市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6〕16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制定《黄陂区2026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黄陂区2026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5年)的通知》(鄂农发〔2026〕19号)、《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市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5〕29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武汉市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6〕1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黄陂区2026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
二、资金来源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农〔2025〕5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26〕24号)要求,下达我区中央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发展补助资金81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54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项目地点符合《武汉市黄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和《武汉市黄陂区渔业养殖“三区”划定(2018-2030年)》要求。
3.项目用地权属明晰稳定,无违法违规用地。
4.具备相应技术人员或水产养殖经验。
5.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实行“一票否决”。
6.财务规范,具备项目建设自筹能力。
7.质量安全有保障。严格执行“三项记录”,台账健全,当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销售的水产品须开具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或购买的苗种质量合格,依法依规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8.项目实施后养殖尾水排放符合《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2330-2024)。
优先扶持:
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或生态养殖示范区;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近两年新建的鳜鱼、鲈鱼、黄颡鱼、小龙虾、鲌鱼等苗种繁育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库等重要天然水域周边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积极配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单位;欠发达街(乡)实施主体及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项目。
四、补贴标准
2026年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奖补。
(一)补贴标准:按照25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资金构成如下: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00元/亩,市级渔业补助资金1000元/亩。单个主体最高给予1000万元(含)奖补。
(二)补贴内容:重点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生物净化、进排水分离、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水质监测与检测等相关设施设备和建设内容。
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地块已享受同级及以上财政同类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享受本项目补助后,不得再申报同类财政补贴项目。
五、管理方式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申报、遴选、监管、指导、验收等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二)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出具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有资质第三方机构验收时,须核查发票、合同、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资料并归档;前期渔业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涉及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总投资以合法有效发票或有资质第三方核算为准,严禁虚开发票、虚构合同、伪造流水等。
(五)遵循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原则。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实施方案,业主在公示后15日内自主申报,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和水产管理科(黄陂区前川街道百锦街236号农业大楼1503室)。按程序择优确定实施单位,督促按期完工。委托相关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通过查阅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勘验的形式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拟补助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做好尾水治理项目运维管护工作,保障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实施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渔业产业链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小流域治理试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保障工作经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择优确定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财务审计和验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各街道(管委会)组织申报、初审并签署意见。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书面申请,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属地街道(管委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及对项目目标的影响,附相关证明材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准予变更实施。
(三)严肃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与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套取资金。严守工作纪律与廉洁纪律。
(四)搞好总结宣传。按时验收、开展绩效自评,总结典型经验,多渠道宣传,提升我区渔业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推动水产养殖及初加工绿色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和水产管理科(61860092)
附件:黄陂区2026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