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王斌正在接听热线电话
武汉气温居高不下,许多市民爱在长江、汉江边游泳消暑。但是,江水常常暗藏危险,今年截至目前,武汉共发生溺水、落水事件73起。
长江和汉江有哪些危险水域不得靠近?它们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为何实际暗流涌动?在江水中游泳时发生溺水险情,如何自救?旁人应如何正确施救?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邀请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王斌,做客“市民有约”栏目,就武汉江域的“水上问题”,现场答疑市民解惑。
热门下水点为何险情频发
第一个打来电话的是楚天都市报热心读者姚先生。姚先生在电话中表示,他曾在报纸上看到过相关报道,报道中写到,长江和汉江交汇处的龙王庙水域,是危险水域,但为何仍有大量市民在此戏水、游泳?
王斌首先感谢姚先生对武汉江域水情的关注,他介绍,夏季在长江和汉江里游泳,已经成为武汉市民喜闻乐见的消暑纳凉活动。每年举行的渡江节,也让游江成了江城的一张文化名片。
“经过多年的整治和建设,武汉江边的大部分码头都已迁走,江滩堤岸也改造一新。如今,江面宽阔的水域确实很适合市民在江中游泳。”王斌说,龙王庙水域是两江交汇处,水下暗流涌动。但是有人专门以挑战危险水段为乐,盲目跟风从此下水游至武昌平湖门,这里甚至成了“网红下水点”。
“龙王庙水域到底险在哪儿?”姚先生问。王斌说,因龙王庙水域为两江交汇处,每年夏季长江涨水时,汉江江水会在此形成回流,水中暗藏漩涡。即使在其他季节,两江水域也存在温差,易造成游泳者抽筋。
王斌强调,在武汉中心城区的一些热门下水点,诸如武昌汉阳门、平湖门水域,因有长江大桥桥墩和靠近长江南岸的江中礁石,江水在此会形成乱流,“很多人以为就在岸边游一下,不会出事,但这些地方其实非常危险,下水后也没有临时停靠休息的位置。”
如溺水可呈大字浮泳自救
女大学生小王打来电话,讲述了最近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惊险一幕。7月的一天晚上,她和男友来到武昌江滩散步。因为天气炎热,为了消暑纳凉,小王的男友便试着下江游泳。
“他开始只在岸边游,后来觉得不尽兴,就往江中游去。”小王说,当男友游离岸边七八米时,突然喊道:“不行了!不行了!”万幸的是,附近有几名江泳爱好者及时援手,男友惊险获救。上岸后,男友告诉小王,他的脚抽筋了,一时无法在水中保持漂浮,险些溺水,非常后怕。
小王请教王斌,她男友其实水性还不错,但万一发生同类溺水情况,该如何自救?
针对小王的疑问,王斌介绍,如果在水中腿部抽筋,需保持镇静,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背部浮出水面,同时用双手抓住脚尖,腿用劲蹬,手用力拉,这样可以让腿部抽筋得到缓解。一旦发生意外,应迅速寻找周围可以利用的漂浮物,如木板、球类、盒子等。
王斌表示,还可选择用浮泳方式进行自救——将双手、双脚同时展开,让身体形成一个“大”字,这样更容易浮于水面。对于水性较好的溺水者,可选择“水母漂”和踩水的方式等待救援,“一定记住,千万不要慌张,不要乱扑乱蹬,否则很快就会呛水,加速身体下沉。”
可休闲垂钓但不能买卖渔获
家住新洲的市民邱先生最近爱上了垂钓,长江的两条通江支流举水河、倒水河流经新洲,他经常前往河边挥上几杆,但邱先生却听附近村民说“现在不能钓鱼了”。邱先生咨询:举水河和倒水河到底能否钓鱼?
王斌首先向邱先生宣读了长江、汉江“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十年禁捕。与此同时,武汉也实施了季节性禁捕政策,除了长江、汉江以外,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等6条通江支流实行季节性禁渔政策,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捕期。
随后,王斌表示,根据武汉市农业部门规定,市民可以在长江、汉江禁捕水域进行休闲垂钓,只能采取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方式,除此之外的钓鱼、捕鱼方式均在禁止范围内。
“您只要是上述方式的休闲垂钓,在任何季节都是可以进行的。”王斌的回答化解了邱先生的疑虑。
邱先生又问,哪些为禁用渔具?王斌说,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使用7个及以上复钩钓具和使用耙刺(锚钩、武斗杆)、鱼叉、弓弩等将会涉及犯罪行为。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配备14艘水上110船艇
昨日,市民韩先生打来电话说,他的儿子目前就读于湖北警官学院,自身喜爱游泳,水性较好,期望儿子将来能成为一名水警。他想请王斌介绍一下武汉水上公安的工作和其他情况,以便加深了解。
“作为一支与共和国同龄的队伍,武汉水警的前身,可追溯到清朝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的长江水师。当时,武汉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由长江水师负责。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当天,更名为‘湖北军政府驻汉水师’。”王斌向韩先生介绍,武汉的水上公安队伍民国时期先后称为湖北省水上警察总厅、湖北省水上公安局、长江水上警察总局湖北省分局。1949年6月8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水上局成立,从此,武汉水上人民公安正式成立,履行着守护江城水上平安的神圣职责。
王斌说,原先,武汉水上公安主要是维护江域交通秩序和沿线码头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水运交通大幅减少,其职责也发生了转变。目前,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武汉市域范围内100余公里江滩,和武汉长江干流98.9公里、汉江河段68.4公里、其他支流10余公里岸线及水面的治安管理。
近年来,围绕长江大保护,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危害长江水资源的犯罪行为也加入了武汉水警的职能范围。目前,分局共配备了被称为“水上110”的船艇14艘,其中小型巡逻艇8艘,中型2艘,大型1艘,趸船3艘;救生飞翼5条,巡航救援无人机3架,救生无人机器人2台,红外夜视仪若干。
“去年,武汉水警的救援无人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代替普通巡逻救援艇,能在最短时间到达事发水域现场,成功进行救援。”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