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联动发展生态环境合作专项会商会近日在武汉召开,武汉市、长沙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生态环境联动发展合作倡议》,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迈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
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国家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区域之一。会议决定,三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以联动都市圈和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协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
共筑长江中游生态共同体。优先保障长江、洞庭湖、鄱阳湖及汉江、赣江、湘江等流域生态屏障安全。协同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促进生物资源和多样性稳步向好。打造绿色城市空间。
推进环境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深化“无废城市”共建,健全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风险防控,联合环境执法监管。
共促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加大培育节能环保等新业态。支持中碳登扩容和碳普惠城市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城市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积极推动环境资源权益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文化体系,推动生态体验地、生态研学线路互认。
共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共谋“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战略任务,共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争取国家重大政策项目先行先试,并推动相关经验、标准、方法上升为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度规范。
会议决定,三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联动武汉、长株潭、南昌等都市圈,并辐射带动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水平整体提升。携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合作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