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中共黄陂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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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纪通〔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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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3-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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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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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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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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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紧盯“四风”问题突出表现,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司机刘飞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2月2日,刘飞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鄂ADC166前往汉口江滩参加姐姐的生日聚餐。餐后,刘飞驾驶该车辆带其母亲回到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的家中。刘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汉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胡述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区畜牧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胡述翔在明知借调人员的奖励性补贴应由其原单位发放的情况下,仍安排给4名借调人员发放奖励性补贴共计24万余元。2022年1月,经胡述翔签批同意,武汉木兰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该公司管理层及职工共20人发放低温、高温津贴共计12万余元。胡述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姚家集街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马丽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在无文件依据情况下,经马丽红签批,姚家集街计生服务中心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12月给9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相关补贴共计37800元。马丽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木兰乡椿树岗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生违规为其女儿举办婚宴问题。2021年10月,李树生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期间,邀请了椿树岗村“两委”成员等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礼金共计5000元。李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宴请并向李树生赠送礼金的村“两委”成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4起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严于律己,又要扛牢扛
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升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深化纠治“四风”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查处,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顽瘴痼疾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中共黄陂区纪委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