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中共黄陂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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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纪通〔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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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8-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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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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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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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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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姚家集街姚集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华盛在集体资产处置中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经村“两委”商议,姚集村将村集体养殖场承包给卢某某,但至今未能将租金收缴到位,导致村集体资产长期被他人无偿占用。李华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蔡家榨街原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王满春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发包问题。2021年底,王满春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期间,未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他人承接相关道路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王满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木兰乡富家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春发在移民工作中动态管理不力问题。2015年,张春发对该村移民工作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将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领取者吴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乡移民办,导致吴某某死后其家属2016年至2019年仍违规领取资金2400元。张春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滠口街枫橡咀村党支部委员邓志雄监管不力造成违法占用农用地问题。2021年10月以来,邓志雄对该村2.88亩农用地被违法用于堆放铣刨料废料问题监督管理不力,明知问题存在但放任不管,直至区国土局反馈卫片图斑后才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影响。邓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履职不力,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有的罔顾纪律,违反工程项目发包规定;有的在工作岗位上不担当、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对上述党员干部的严肃处理体现了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自警自省,树牢纪法意识,恪守为民情怀。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黄陂区纪委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