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黄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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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纪通〔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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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0-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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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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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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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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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重要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项目中
履职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重要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力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盘龙城段征地拆迁中巡查管控不力的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盘成城管委会原控违队负责人孙智庆、盘龙城三店村村干部黄建华在北四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盘龙城段征地拆迁工作中,履行巡查管控职责不力,未及时发现和报告三店村域的违建和抢建情况,导致存在大面积违法建设。2023年4月13日,盘龙城纪工委分别给予孙智庆、黄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四环线青山长江大桥黄陂区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巡查管控不力的问题。2014年6月,武湖街道启动四环线青山长江大桥黄陂区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2015年1月至8月,武湖城管中队负责人刘志彪在负责武湖地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管控工作期间,履行巡查管控职责不力,致使黄陂某建材厂违建房屋违规获得财政补偿。2023年5月9日,黄陂区纪委责成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给予刘志彪党内警告处分。
3.北四环线武湖至吴家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补偿费管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12月,滠口街长松村、段家咀村干部熊毅、邱俊章、陈祖亮不担当不作为,将应由本村负责协调的北四线三标段道路租用临时用地事宜交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胡四杰对临时用地报账票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长松村、段家咀村村民的临时用地补偿费管理、发放不规范,损害了群众利益。2022年11月16日,黄陂区滠口纪工委给予邱俊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熊毅、陈祖亮、胡四杰党内警告处分。
城市交通枢纽建设关乎民生、关乎发展、关乎稳定,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用地补偿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表面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质上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的重大民生问题。
上述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少数党员干部在推进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巡查管控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反映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不用心,对促进经济建设发展不关心,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性不走心的思想,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成效,更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要针对工程建设专项整治、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发现的隐患以及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深挖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兼具科学性、预见性、实效性的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工作制度。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党委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工程项目、重要交通枢纽建设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深挖彻查隐藏在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交换、收受贿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以严、实作风推进工程建设、交通枢纽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黄陂区纪委监委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