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中共黄陂区纪委
|
发文字号 |
陂纪通〔2023〕9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1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959
|
主题分类 |
监察
|
关于6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滠口街综合执法中心、什仔湖村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2月至2023年5月,滠口街什仔湖村委会委员章勇在村内巡察中发现图斑反馈被占耕地存在虚假复耕问题,仅进行简单制止,未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也未督促整改到位;冯广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辖区内虚假整改问题失管失察。滠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詹磊在对图斑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时流于形式,也未及时发现此起虚假整改问题。该问题被网络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詹磊、冯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姚家集街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熊建平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0年至2022年,熊建平作为通湾路建设相关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明知9条通湾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被鉴定为不合格,仍同意对上9条道路拨付工程款共计101.5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因还存在其他违纪情节,熊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区应急管理局、横店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横店街及所属五村社区在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中失职失责,未发现辖区内私房仓库非法储存危化品问题,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安监站负责人孙兵、五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张绍敏、党总支委员王传君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孙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绍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传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应急管理局对横店街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履行督促、指导、检查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该局危化科负责人杨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四、王家河街涝溪河村党支部书记乐建华在群众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3月至5月,乐建华对群众信访矛盾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彻底,包保措施不到位,导致该村群众多次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乐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政管理科负责人吴文亮在政务服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4月,吴文亮违反“武汉评议”工作纪律,私自安排工作人员将已录入上传“武汉评议”平台的数据进行重复录入上传,虚假增加平台数据数量,造成不良影响。吴文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口北二所二级主任科员汪池、一级科员左志勇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2年12月,汪池、左志勇在调解一起群众投诉件过程中,未深入核实、仔细研判,仅以商家不承认和消费者有交易关系为由简单结案,导致消费者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汪池、左志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6起案例中,有的对违法占耕虚假整改,有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有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失察失管,有的在群众信访工作中敷衍塞责,有的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有的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付了事,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镜、举一反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勇于担当作为,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民造福。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黄陂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排查,进一步发现并推动整改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加大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形成强大警示震慑。同时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中共黄陂区纪委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