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发文单位 |
中共黄陂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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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纪通〔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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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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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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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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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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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长轩岭街户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来杏在村级事务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至2021年,万来杏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聘请4名村干部及其家属为护林员。2019年,在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征地中,万来杏未与村民做好沟通联系,造成征地纠纷。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万来杏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伪造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违规申报实施该村水利设施维修加固乡村振兴项目。2022年1月,万来杏将贫困户的慰问物资违规发放至7名该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万来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滠口街南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友刚履职不力造成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2023年3月,张友刚未执行多方询价、问价等程序,指定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接本村道路修复工程,在施工结束后未组织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验收工程,由该村聘用干部虚假验收并结清工程款,未保留工程质保金,造成该道路质量不达标。张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王家河街公路养护站站长吴三华明知工程质量不达标仍违规支付资金问题。2022年10月,吴三华对6条农村通湾公路进行验收检测时,明知6条公路厚度指标检测不合格,仍违规支付工程补助资金377.69万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吴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祁家湾街王棚村党支部委员张春生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力问题。2023年1月,张春生作为王棚村农村低保工作相关负责人,没有及时对该村低保户进行入户核查并动态掌握其家庭收入变动情况,导致该村某低保户家庭收入超标后仍违规领取农村低保5000余元。张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罗汉寺街水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传宝耕地地力补贴动态管理不力问题。2021年至2022年,吴传宝明知本村村民吴某某已去世且其家庭成员无继承其耕地承包权的合法权益人,仍违规为其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造成违规发放补贴资金650.1元。吴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履职不力造成补助资金发放不精准,有的罔顾纪律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有的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自警自省,树牢纪法意识,恪守为民情怀。
全区各级党组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将专项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发现并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守护好群众利益。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殡葬服务、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等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监督检查,切实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黄陂区纪委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