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陂区监察委员会
| 发文单位 |
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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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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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1-03-2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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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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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1-2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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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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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至四个巡察组将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等6家区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并对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党委、滠口街党工委所属4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是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滠口街等6家区管单位党组织以常规巡察内容为基础,开展“深化机构改革”专项巡察,紧扣“三个聚焦”,重点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情况。二是对相关村(社区)党组织开展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项巡察,紧扣“三个聚焦”,重点检查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收益处置、使用开发、支出分配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基层稳定的问题。三是在区委组织部的配合下,同步开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宗教工作、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纳入巡察重要内容。
二、巡察方式
区委巡察组将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发现问题线索。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还建安置、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四、巡察单位及联系方式
1.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区大数据中心党组。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6255756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区委第一巡察组)
邮 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62557563@163.com
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大数据中心及二级单位分别设置区委第一巡察组意见箱。
2.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625575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区委第二巡察组)
邮 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62557523@163.com
在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二级单位分别设置区委第二巡察组意见箱。
3.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837210932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创业中心(区委第三巡察组)
邮 编:430300 电子邮箱:m18372109325@139.com
在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及其二级单位和所属29个村(社区)分别设置区委第三巡察组意见箱。
4.区委第四巡察组
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滠口街党工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
办公地址:黄陂区前川街滠河街7号
联系电话:1772055229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通信地址:滠口街环湖路6号华美达酒店(区委第四巡察组)
邮 编:430300 电子邮箱:m17720552292@163.com
在滠口街及其二级单位和所属19个村(社区)等地方分别设置区委第四巡察组意见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黄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