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不成引纠纷 依法协调化矛盾
武湖街陈代官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5年前,陈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陈某向刘某支付房款50万元。然而,拿到房款后,刘某始终未协助陈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20年5月,陈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刘某不愿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又因无偿还能力一直不能退还50万房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且言辞激烈。鉴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为柔性解决争端,化解矛盾,法庭将案件转至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接手此纠纷后,调解员陈代官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一是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二是如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50万如何退还。针对焦点问题,调解工作室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与法庭、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商议调解方案。定好对策后,调解员陈代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和轮番劝导,双方逐渐消除了误解,矛盾渐趋缓和。陈某不再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但是50万房款必须退还。看着陈某让了一步后,刘某也表示愿意尽快退还房款,可自己确实暂时无偿还能力。调解员建议可以采用分期执行的调解方案,双方均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关于如何分期又经不断磋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晓以利害、动之以情,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化解。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刘某向陈某支付50万元,分三期支付完毕。
二、若被告刘某逾期未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项款项,则剩余全部款项到期付款日提前至该逾期日,陈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且刘某需向陈某支付逾期利息。
三、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案例点评】
在该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抓住争议焦点,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并与法庭、律师、司法所一起协商调解方案,为顺利调解打下基础。同时,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到位、运用到位,消除了双方的认识误区,对合法合理的诉求从中协调给予满足,进而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公平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