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诉至法院 诉调对接化解矛盾

2021-01-05 12:13
来源: 区司法局


劳务纠纷诉至法院   诉调对接化解矛盾

蔡店街李家春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黄陂区蔡店街方家湾村狮子咀村民吴某聘请蔡店街张河村田某承建房屋,双方约定包工不包料,工程完工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2018年6月房屋建设完工,吴某支付工程款6万多元,剩下50136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未付,后吴某发现大雨后屋内有漏水现象,认为是田某承建的房屋正脊高度不足,雨水回流导致的漏水。因此,拒绝向田某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纠纷。2019年2月双方到蔡店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暂付25000元,余下25136元等下次下大雨时检查验收,不漏水则付清尾款。后田某多次向吴某讨要尾款,但吴某仍以房屋质量为由,拒不支付,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2020年9月吴某作为以屋内漏水导致财产受损为由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田某赔偿损失。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令吴某支付余下尾款,被告田某无过错,吴某不服,欲申请二审。考虑到此案系此前经过蔡店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遂申请李家春个人调解工作室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员李家春敏锐地认识到,问题的症结在于房屋漏水情况,导致房主吴某对田某的承建不满意,不愿意支付尾款保证金。吴某认为是田某在建房时房屋正脊高度不足,楼顶坡度不够,雨水从瓦缝回流导致屋内漏水。吴某并不想拖欠工钱,只是想让田某把房子漏水问题解决;田某想早点拿回拖欠的工钱,解决漏水问题,主要加高一点屋脊,把“出水”角度抬高就行了,工钱并不多。

鉴于此情况,调解员李家春决定采取分别沟通、单独调解的方式开展案件调解工作。调解法官介绍工程质量案件的一般审理流程,指出质量问题的鉴定成本、时间成本和原因的不确定性,向原告吴某充分释明了诉讼风险。调解员李家春从农村建房的特点和习惯入手,让被告田某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施工人对房屋建造的质量责任,并以聊天的方式掌握了整改漏水问题所需的成本,最后向双方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吴某先把拖欠的工钱付给被告田某;田某收到钱后,负责整改房子的漏水问题,工钱田某自己负担,材料吴某承担。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调解圆满成功。

【调解结果】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吴某支付余下尾款25136元以及厨房工程劳务费8000元后,田某组织工人将吴某房屋屋脊在现有的基础上升高60厘米,工人的劳务费由田某承担,所需材料由吴某承担。

【案例点评】

一起可能要经过省高院再审、鉴定等繁琐程序的民间纠纷,通过李家春品牌调解工作室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成功化解这起劳务纠纷,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本案体现了“诉调对接”作为一项诉调对接工作是适应当前我区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是将诉讼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使两者各尽其责、优势互补,进而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合力,促进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实践中取得了‘1+1>2’ 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