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一时谁买单 老韩调解化疑难

2021-01-05 12:18
来源: 区司法局

冲动一时谁买单  老韩调解化疑难

长岭街韩耀明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15日,长轩岭街塘上村四方湾村村民魏某与其妹夫朱某、齐某,因老家化粪池遭人为损坏而与魏某文、魏某武、黄某发生打架互殴事件,导致魏某文被送至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计14天,经武汉中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魏某文因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大部凹陷性骨折,左眼钝挫伤,面部及右肘部软组织挫伤,评定为轻微伤。若其左眼视力持续下降,可于受伤90日后作补充鉴定。”魏某武被送至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共计20天,经武汉中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魏某武主要损伤左侧第6、7、10肋骨前段不全骨折,左侧第8、9前段完全性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黄某因外伤致左腕豆状骨骨折,评定为轻微伤。 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2020年9月22日,双方当事人要求到韩耀明调解工作室介入处理。

【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系堂兄弟,都在武汉市工作,此次纠纷的发生地为老家,且家里也都只住了老人。发生此次群体打架互殴事件是因为疫情过后魏某文想在老家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子,逢年过节回去家里可以住上一段时间。建房手续已获批,但其魏某家人觉得其建房后将导致道路变窄,并且新建的厕所对着他家厨房不吉利,因而阻止其建房。因为此事之前闹过矛盾,后虽经人劝说此事暂时平息,但事后魏某父母及其本人经常在村里和村群里发一些事关魏某文的不当言论。魏某文弟弟魏某武听说这些言论,冲动之下拿锤子去砸了魏某家的化龚池,魏某父亲打电话给儿子魏某说被打了,随后报警处理,魏某和妹夫朱某、齐某随后赶回才造成了此次群体打架互殴事件。派出所目前已拘留齐某,准备立案处理。受害方魏某文谈及此事不免情绪激动,认为对方性质恶劣,事发后对方没有表示歉意,住院期间对方态度上也没有表示出慰问和关怀,其父母甚至还在村里大肆炫耀自家有钱不怕负责;谈及其弟弟年纪轻轻肋骨完全性骨折不免自责和伤怀;自家经济条件不错,可以对弟弟的将来负责,不需要对方的赔偿,如不是考虑到堂兄弟间的关系根本就不想做调解,直接让对方负法律责任。

而另一方当事人魏某觉得是:对方先打自己父亲,且父亲也受了伤,没追究对方的责任;另外父亲家的化粪池遭损坏我们也没找对方负责赔偿;对方住院期间想去探望,但对方不告诉所住的医院。造成此次事件对方也有责任,在打斗中对方追着我妹夫打,我妹夫才还手,他这也算是正当防卫,不算故意伤人行为。

鉴于双方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有理的情况下,调解员韩耀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调解思路。双方矛盾积怨已深,而且正在气头上,双方一起出现可能会争吵不休,这不利于调解工作的进行,还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了避免引起双方情绪激动出现再次过激行为发生,调解员分两边分开做工作,采取“背靠背”的单方调解法,由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出面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分别作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首先调解员对受害方(堂哥)当事人一家表示慰问和关怀,用同理心来引导对方,平息怒火 。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当事人(堂哥)同意调解并要求对方赔偿70万元作为三人的医药费以及后期治疗,营养费……等,并同意给对方出具刑事谅解书。

接下来调解室特邀成员、长轩岭司法所负责人刘文华对当事人(堂弟)普及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主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判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事人(堂弟)听后茅塞顿开,表示愿意承担对方三人的医药费用6万元,另再加4万元的后期治疗费及营养费,并向对方诚恳致歉。但对方提出70万元的赔偿金额太高不能接受。鉴于此情况,调解员根据受害方(堂哥)提供的医院单据核算出医疗费用,提出赔偿20万的折中方案,此次调解由于双方谈及的赔偿金额相差太大,且双方都不想做退让,调解进入僵局,而暂停调解。

第二轮调解,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文化层次不同,对法律法规也存在一定的模糊理解,双方都不肯做出让步,调解员运用“利害分析法”结合具体案情帮他们进行利害分析。告诉他们通过法院诉讼大致能得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以及对双方后期生活、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通过剖析同类案件,明示调解结果,将他们在调解中做出让步和不接受调解的结果进行对比,直陈利害。经过反复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当事人最终调整心态,欣然接受调解。

【调解结果】

在韩耀明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一番耐心沟通与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以后遇事不会这么冲动。法理并用的劝解下,各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意见:一、由魏某、朱某、齐某一次性赔偿魏某文、黄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手镯损坏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圆整);赔偿魏某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圆整)。

二、此纠纷就此彻底解决,双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维权途径。不得以此纠纷对双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至此这起民事转刑事、防激化群体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表面看是一起因生活琐事而引起的群殴事件,实则是一连串小矛盾纠纷的积累和升级,还有对法律的认识不足。

打架的后果有多严重?轻微伤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轻伤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