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受伤起纠纷 信义调解促和谐
孙东林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29日,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栗林村十一组村民江某某在武汉市黄陂区罗汉街包工头全某某处务工,因作业时从高处坠落致全身多处受伤,经就医诊断为:1、腰椎骨折L2;2、腰椎骨折L3(横突骨折);3、骨盆骨折;4、双跟骨骨折;5、右外踝关节骨折;6、贫血。双方就医疗费、生活费,误工、护理等费用发生纠纷。
【调解过程】
8月12日,还在医院治疗的江某某来到黄陂区信访局希望政府部门能替他主持公道,信访局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将当事人引至孙东林调解工作室,江某某情绪非常低落地向我们陈述:他是红安县永佳河镇栗林村十一组村民,今年受疫情影响,半年未能外出,解封后出来务工,没几个月就意外摔伤,让家里不济境况雪上加霜,妻子原一人在家带两小孩上学,出事后,孩子就寄养在邻居家,来医院照顾他,目前住院费和生活费都无着落,他们能想的办法已想了,与包工头多次联系,都无准确答复,现在连电话也打不通了。
工作室人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纠纷详情后,迅速介入,一方面收集整理当事人相关资料,另一方面与罗汉街相关部门联系,找到包工头全某某,在全面了解核实纠纷的详细经过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第一轮的协商,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愿:由包工头全某某先行支付江某某的住院治疗费、生活费,等治疗完毕后,再依据鉴定结果依法索赔。8月28日江某某治疗结束出院,之后江某某自己就受伤事实多次找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因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10月13日江某某再次来我们工作室,请求工作室继续给予帮助,并提出了共计40万元赔偿数额。我们接待后再次建议江某某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再依据鉴定提出合理合法的诉求,但江某某表示他自己多次咨询过,认为做鉴定耗时较长,不愿意做鉴定,随后我们与全某某取得联系,经征求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于是我们继续与罗汉街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一起多次做全某某的思想工作后,于11月3日组织双方见面协商,我们采取先背靠背、后面对面交流疏导的方式,先对双方事故前期处理态度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双方的困难表示同情和理解,同时希望双方就后期赔偿问题互相体谅、积极配合。通过反复宣传法律法规、劝其换位思考后,江某主动表示愿意降低原先提出的40万元诉求,包工头全某某也表示愿意增加原有的赔偿数额,工作室调解员经反复征求、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同意了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果】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全某某除去先期垫付的治疗费、生活费九万余元外再一次性赔偿江某某后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拾叁万元整(¥130000.00)。
【案例点评】
1、江某某因务工从高处坠落导致身体多处骨折,特别是腰椎骨折,会给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在本案调解中,结合伤者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包工头沟通,在伤者治疗期间由包工头垫付资金,保障伤者顺利治疗,达到理想康复效果,为后期的调解奠定了基础。2、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合理、合法原则进行。3、依据当事人的伤情和诊断,预估构成伤残,调解员多次耐心疏导伤者依法维权,引导伤者做伤残鉴定,但因当事人是外地人,顾虑多及耗时较长,外加家庭具体情况的牵绊,认为耗不起,一直不愿配合做鉴定,导致伤残等级无法定论,加大了调解工作量,一方面疏导伤者及家属自愿放弃鉴定的情况下,降低不合理的要求,同时要求施工方依法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做好双方多轮的协商沟通工作,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