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某与武汉某电梯有限公司工亡赔偿纠纷
滠口街郭海峰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日,武汉某电梯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在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子某产业园工地安装电梯吊装轨道作业时,从1楼电梯井道门口坠落至负1楼电梯基坑,被及时送往黄陂区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最终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滠口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及医院了解情况,经调查排除刑事案件。意外发生后,李某某与武汉某电梯有限公司双方就赔偿款意见不统一,从而发生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
2021年3月4日,调解工作室受当事人申请,及时介入进行调解。在经过详细调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准切入点,抓住当事人的心理,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武汉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按律法一分不少、按人情尽量争取,现在能一口气解决的事情,就该当机立断解决好。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李某某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方案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xx元: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确定,因此2021年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76680元(全国统一);2、丧葬费=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8043÷12×6=49021元;两项合计925701元:3、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李某某有三个姐姐,大概算了一下,李某某的父母和儿子三人的抚恤金加起来不到贰拾万。因李某某离婚,其前妻已另组家庭,儿子在李某某名下,考虑到李某某父母都是70左右的老人,调解员希望武汉某电梯有限公司尽最大努力赔偿。经过前后三轮调解,历时七日,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调解结果】
2021年3月11日,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武汉某电梯有限公司)向乙方(李某某家属)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xx万元整(此款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处理事故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费用,该费用包含甲方应依法支付的全部费用,不包括甲方已支付抢救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2、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其为死者李某某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3、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基于李某某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员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4、乙方收到款项后在亲属之间自行分配,由此所产生的争议与甲方无关。
【案例点评】
法不外乎人情。成功化解案件离不开法、理、情的合理运用。非正常死亡案件,无论是哪一方,都是不愿事情发生的,故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尊重生命的价值,保证死者亲属的合法权益但又决不能为了息事宁人,突破法律规定,乱开口,导致赔偿没依据,不公平、不合法,给处理类似案件造成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