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身亡谁担责 人民调解来解决
木兰乡乡贤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4日,黄陂区某公司的监理黄某某邀请陈某某,邱某某,许某某到菜馆聚餐,当时四人各自喝完一杯白酒后,黄某某去上卫生间,后三人听酒店老板的叫喊,发现黄某某去上完厕所回来途中坐在卫生间旁,三人将黄某某扶到酒店椅子上后,许某某发现黄某某神志模糊,遂通知其家属,家属将其送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几方当事人事后陆陆续续约谈想私下解决,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申请乡贤调解工作室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工作室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申请后,对该纠纷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了解到:一方面,几位聚餐的人是黄某某主动约的,当时都没有发现黄某某有身体不适,不存在故意伤害,几个人都喝了一样份量的酒,不存在故意劝酒,要几人承担责任,他们确实有些不能接受,就算出于人道关怀,黄某某家人认定的补偿标准过高。另一边黄某某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其他三人没有将黄某某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出事后也没人来慰问,对其家人造成了心灵上的伤害,而自己提出赔偿金额的依据是咨询过律师,不会出错。另外,调解员了解到,陈某某、邱某某、许某某三人都是农民,平时做散工收入不高,达不到黄某某家属提出的补偿要求,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矛盾再次升级。
在掌握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后,调解员首先安抚了黄某某家属的情绪,然后对整个事件进行整理和疏导。一方面进行法律宣讲,反复与死者家属及参与喝酒人员沟通,宣讲法律政策,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另一方面能客观的、实事求是的了解黄某某家属的诉求,尽可能拉近双方谈判的距离,达成调解协议。随后,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就责任和金额问题僵持不下,调解员根据掌握的事实情况向双方明确本次事故法律责任:一是黄某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二是陈某某等人在黄某某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没有及时将其送至医院,导致这次意外事件发生,存在一定的责任。之后几天,调解员再次电话和当面约谈当事人一方,单独沟通时,通过感情共鸣、摆事实、讲道理、讲赔偿标准及对比相同案例赔偿办法,反复协调沟通,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长达几天耐心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双方的理解和肯定,最终事态得以平息,达成了补偿的协议,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按捺指印,并且当场付清。至此,一场意外死亡纠纷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酒后意外死亡的案件,对于死者家庭而言是雪中送炭,处置不当很容易出现情绪过激行为,也容易发生群体事件,调解过程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安抚稳定家属的情绪尤为重要,同时在阐明法理关系时,需要耐心疏导,争取当事人的理解,赢得调解的主动权。紧接着调解员强调事故责任,以宣讲法律政策、普法释疑的方式让双方明白是非对错,使得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逐渐统一,最终促成调解成功。此案件也告诫我们在饮酒时,适量而行,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朋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