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与吕某某的损害赔偿纠纷

2022-08-16 08:57
来源: 区司法局

某某与吕某某损害赔偿纠纷

李集街刘培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229日,某某自驾车前往某某其偿还工程款将其宝马车停在朱某某村口某某和朱某某因意见不合不欢而散,吕某某发现其停在村口的宝马车被人坏,车辆严重受损吕某某将车辆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较高花费近9万,是吕某某自己出的钱。吕某某认为是朱某某对其讨要债务心坏恨意,指示村民砸坏吕某某的车,修车费用应由朱某某承担。朱某某也承认确有此事,但认为吕某某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自己无法接受。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私下协商过几次未达成一致意见。2022321双方特向刘培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刘培调解室收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调解室了解情况。吕某某自述独自开车去村里找朱某某要钱,朱某某不但欠钱还指示他人车子给砸坏,实在过分要求朱某某全额赔偿的车辆维修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并要求一次性付清,就不再向朱某某及村民追究法律责任。朱某某则表示愿承担村民对吕某某车辆造成损害等相关费用,及村民自愿且真诚的向吕某某道歉,并很后悔当时的过激行为,愿意对吕某某进行赔偿。只因其经济条件有限,达不到吕某某要求的赔偿金额

调解员某某及某某的态度看到了调和的希望,调解员一方面稳定吕某某的情绪,告知要想调解成功不能急躁,要给朱某某缓口气的时间,同时考虑朱某某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告诫朱某某的行为确实造成吕某某的财产损失,其应积极筹钱,不失了人心,如果个人信用丧失以后想要承接项目也难。调解员告知朱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若不履行,吕某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话,朱某某将会受到严重的法律制裁。

同时调解员积极联系保险公司,看能否通过保险报销一部分减少吕某某的损失由于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害理赔得很少,预计能报销1万元,加上朱某某筹集的钱,差不多接近吕某某的期望调解员劝说双方当事人都是邻村熟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希望换位思考一下,相互体谅,力争握手言和。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当事人双方调解室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朱某某向吕某某赔偿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

二、朱某某履行给付后,此纠纷调解即告终结,吕某某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朱某某及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等等。

三、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点评】

    调解坚持调解要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的协商和沟通,同时在调解过程中适时运用法律知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普及到双方当事人最终成功化解这场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