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理服人 以情感人
姚集葛天才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7日下午当事人张某在某景区内孟某某、张某乙承包的马场骑马不慎摔落,随后去往黄陂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肋骨,尾椎骨骨折,后转武汉四医院治疗,一个月后,11月17日出院,出院后在武汉四医院和同济医院进行三次复查。由于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2022年8月11双方当事人均向姚家集街葛天才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姚家集街葛天才调解工作室予以受理。
【调解过程】
姚家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姚家集街葛天才调解工作室、杜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张某、孟某某几方约定当面调解。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双方都不愿意看到,但是事情已经发生,调解员希望张某理性对待,希望孟某某能够主动积极承担责任。
张某住在武汉市江汉区,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深受病痛折磨,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很是焦虑,希望孟某某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她,早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调解前了解到,孟某某态度积极,愿意作出适当的赔偿,在骑行过程中张某也有不规范动作,应承担部分行为后果,希望对方能降低补偿要求。调解员在双方给出此态度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处理这起纠纷事宜,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打感情牌,感化矛盾双方,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尽快将事情解决好。
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向孟某某提出赔偿21万,孟某某认为此金额过高,因为在张某住院时已经付了医药费两万多,所以只愿出18万,人民调解员依据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耐心的为双方依法核算。张某初期不接受,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张某详细解释了金额来源和组成,并告诉张某可咨询律师,张某咨询律师后认定了调解员的方案,但她仍然提出最少要19万赔偿,孟某某鉴于此次受伤后期会对张某的生活的质量有影响,表示出于对伤者的人文关怀,愿意接受她要求的金额,他愿承担责任并支付赔偿款,不愿意双方在法庭上相见,张某也表示认同。
【调解结果】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调解方案:
一、由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跑马场项目负责人孟某某和另一合伙人张某乙一次性赔付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所有费用共计XX万元。
二、付款方式为:由张某提供原始资料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孟某某、张某乙,由孟某某和张某乙去申报保险,保险赔付款将于两月内办理完毕,由保险公司将赔付款直接支付给张某。剩下部分在保险款赔付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孟某某、张某乙予以付清。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如期赔付,则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孟某某、张某乙自此协议签订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全部付清。
三、张某承诺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办理保险所必需的原始资料。
四、赔付款赔付完毕后,张某承诺不再向旅游公司和马场项目负责人提出任何诉求,并且承诺不在媒体发表不当言论。
【案例点评】
此纠纷成功化解,灵活运用以下调解技巧:
一是注重情感交流。一般调解过程比较长,调解员应保持足够的耐心,不厌其烦,反复沟通,寻找机会,用责任心感动双方当事人,赢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换位思考,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合理运用正确调解方法。双方选择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成本较低、程序简便、方式相对温和,调解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公平、友善、讲理、论法”,尽可能地方便当事人,给予双方当事人理解和尊重。本案中,调解员合理确定各方责任,使当事人能够进行理性自我对照,明确自己的权责,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最终促成调解达成协议,妥善解决纠纷,方法得当,切合实际,这是调解最终成功的基础。
三是适时、多次进行心理疏导。许多矛盾纠纷难以化解,并不是利害关系有多大,大部分是双方在心理上没有坦然面对现实,更多的时候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偏激固执地认为对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本案调解员就是善于察言观色,准确地掌握了当事人的心理,通过法律咨询来消除调解中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