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甲和李某乙之间邻里纠纷
蔡店街李家春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底,连续几日的雨水天气极易导致山体滑坡、房屋受损,蔡店街某村村民李某乙门前的挡土墙,被雨水冲刷后垮塌,把隔壁李某甲家的土坯房撞裂,双方自行协商未果,之后又引起一系列的矛盾。双方申请蔡店街李家春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在双方自愿调解的前提下,着手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起初,李某甲与李某乙自行协商时,李某甲要求李某乙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12000元,并拆除剩余的山头墙。李某乙认为其门前的挡土墙垮塌是因为李某甲经常挖他家的墙角,再加上天灾导致垮塌,责任不在他。李某甲找到村干部调解,村支书初步了解后认为是天灾,应由李某甲自己承担维修。李某甲家的两个儿子对村委会的调解处理结果不服,其儿媳在抖音上发布“村委会、政府不关心留守老人,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房不管不顾”的视频和言论,引发了极其负面的影响,第一轮调解失败。
6月17日,李家春调解室调解员与该村委会调解员一起到达现场,在掌握了现场证据资料后,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进行到中途,双方因“墙体是否存在问题,有没有依据”,导致调解进入僵局。随后,调解组和街道工作人员“遇山开路,遇水搭桥”,立即找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解决问题。没过多久,街道负责安全生活生产的相关工作人员被请来,经现场勘察,李某乙家挡土墙明显不符合建筑规范,存在着安全隐患,垮塌墙体撞击李某甲家墙体,从而致李某甲的房屋出现裂缝,墙体受损。李某乙家的挡土墙是李某乙去年修建的,未经报备就动工,也属于私自搭建。同时,挡土墙的高度和挡土墙厚度都存在安全隐患,经雨水浸泡浇灌才导致挡土墙垮塌。调解员依据“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李某乙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经过调解员释法解说以及街道工作人员的举证说明,李某乙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如果不及时解决,一旦导致李某甲家房屋倒塌,就不是几万元能解决的。于是,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明白各自在这起纠纷中的权利和责任,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同时,调解员跟李某甲儿子、儿媳进行了普法,引导他们采取合理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经过多方人员合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事后,李某甲儿媳对造成不利的影响表示道歉,并删除发布的抖音视频,从而为顺利调解建立了互信。双方经过调解员的思想疏导,态度也发生了变化。李某乙愿意对李某甲房屋的损害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李某乙补偿李某甲房屋受损的经济损失2000元。
二、李某甲收到补偿费后,应立即着手安排房屋维修事宜,不得无故拖延。
【案例点评】
就此案而言,这是一起简单的邻里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抓住推动调解的关键点,“遇山开路,遇水搭桥”,及时请来助力,引导村民学学法、守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