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某与某健身会所的损害赔偿纠纷
黄陂区房庆龙调解工作室
【案件背景】
2023年6月9日,当事人王某(女)带着7岁儿子胡某到天汇社区龙华苑某健身会所体验游泳,期间胡某发生溺水, 2023年7月6日,双方就此事民事赔偿部分事宜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事情发生后,胡某母亲王某和健身会所负责人一同将胡某送往武汉市儿童医院抢救,期间胡某一直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胡某父母和健身会所负责人就期间医疗费和其他赔偿费用产生分歧。
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受害人父母扬言要到物业公司和政府门口拉横幅,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施压,影响极其恶劣。开发区相关领导了解相关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决定成立由平安办、司法所、街道调委会、第四片区、天汇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调解专班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协调黄陂区文旅局和地产集团给健身会所做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随后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次经过3个多小时安抚,家属的情绪才平静下来。
7月6日,第二轮调解由盘龙城管委会召集双方代表在盘龙城司法所进行。双方意见不一,家长认为小孩在游泳馆游泳,理所应当要负起责任,家里已经在医院花费20余万元,120万元的赔偿款提的一点也不高。场馆却一直在上网查找同类案件,参考得出的结论是不超过100万元。此事案件处于僵持状态,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开做两方工作。调解员就本案例的法律适用进行深刻剖析: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合理的范围内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调解专班的积极引导,健身会所摆正了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调解。对于当事人王某,一直未达成协议的关键是赔偿金额的问题。鉴于孩子后期治疗费是个未知数,调解专班自始至终采取温暖的调解方式,在王某精神处于崩溃边缘时予以开导,分散注意力,避免发生意外,调解员尽一切能给予王某支持和引导。调解员更多的时候是引导王某诉说,倾听孩子胡某与家庭成员间的欢乐时光,积极树立当事人王某的信心,引导她多展望未来,提醒王某早解决问题,早日唤醒孩子才是更重要的事。盘龙城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品牌调解室的工作人员经常通宵达旦处理纠纷事故,调解中经常遇到类似棘手的案例,并从中积累丰富经验,此次调解方式也灵活切换。凭借着经验技巧和各级组织的合力协助,这场耗时耗力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组织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经协商一致,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如下协议:
1、健身会所自愿赔偿胡进及家人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总计人民币XXX元。协议签订时付款XX元整,剩余部分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前期双方垫付款项,双方自己承担)
2、协议签订后,健身会所各股东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胡某某。收款账户为户主:胡某某(胡某父亲),收款账户为中国银行账户。
3、健身会所履行给付义务后,王某及家属承诺不再干扰健身会所的正常办公秩序,不再对该会所提新的赔偿要求,并配合会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走完保险理赔事宜。
4、本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双方承诺不再反悔。
5、本协议一式叁份,调解双方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案例点评】
通过这次调解,人民调解要求调解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迎难而上、解决问题的积极性。调解工作对调解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解员们要不怕苦、不怕累,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调解员要走访在基层,到每个村、社区,多触碰基层人民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预防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对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