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陈某、王某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4-06-18 10:10
来源: 区司法局

刘某与陈某、王某损害赔偿纠纷案

姚家集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2日,姚家集街某村村民刘某在陈某家做装修,工友王某帮忙扶住刘某的移动脚手架往前推动,过程中刘某意外摔落受伤,陈某和王某立即送刘某去医院就医,住院15天,总费用23530.24元,医保统筹支付8423.86元,个人支付15106.38元。究竟由谁来承担刘某的赔偿责任,三方当事人僵持不下,产生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

姚家集街葛天才调解工作室受理该纠纷,调解员立马收集相关资料,在征得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着手进行调解,研究纠纷突破口。雇主陈某认为自己并未参与此次事件,是工人自己做事不小心造成的;王某认为其出于好心去帮忙扶住脚手架就是为了避免刘某受伤;刘某则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正常操作,如果没有王某推扶就不会摔落,陈某作为雇主,是劳动关系的参与者,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调解员耐心听取诉求后,认为案情较为清晰,势必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在三方都僵持不下的时候,调解员从稳定大局出发,首先给王某和陈某做思想工作,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且与两人都息息相关,希望大家都能积极的面对,力求尽快解决问题。调解员接着说:“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刘某在陈某家打工受伤,陈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友王某对于刘某的损伤也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员结合法、情与理的一番讲解,唤起陈某和王某对刘某的同情之心,以及对各自应当承担责任的清晰认识。

接着,调解员给刘某做思想工作,建议刘某理性维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赔偿金额,不能“狮子大开口”。同时,考虑到刘某是社区矫正人员,调解员又从道德层面鼓励其向善,鼓励其自力更生,积极进行矫正,对其生活态度给予肯定,未来的路还很长,这只是一个插曲,要妥善的解决好。刘某思想被引导开,也认为现在的平静生活来之不易,只要求给个合理的说法,赔偿其基本损失就行。接着,调解员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以往类似调解案件,就赔偿金额方面多次与三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让刘某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赔偿款,消除风险隐患。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成功化解。

【调解结果】

三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协议书,调解取得了成功。后期,本案调解员还会进行跟踪回访,直至赔偿金额全部到位。

【案例点评】

在农村房子是一件大事,因农村建房规模较小,农民资金有限等一些实际情况下,多数情况下是由农民自己聘请当地的个体工匠组织起来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因个体工匠组织起来的施工队伍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施工条件和安全意识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常常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由此,便经常引发了一系列的赔偿纠纷和社会矛盾。本案中,调解员采用分头调解,引用相关法律及类似案例,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积极引导三方就赔偿数额逐渐靠拢,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导致的人身损害纠纷最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