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吴某的婚姻家庭纠纷

2025-02-21 08:55
来源: 区司法局

陈某与吴某的婚姻家庭纠纷

黄陂区盘龙城房庆龙调解工作室

【案情简介】

陈女士现年35岁,8年前与吴先生喜结连理,共同孕育了女儿小琳。起初二人感情甜蜜,家庭和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生活观念、教育理念等方面的差异逐渐显现,加之工作压力与日常琐事的累积,夫妻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于2024年12月18日找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房庆龙调解工作室,依法申请调解夫妻间的矛盾纠纷。

调解员第一时间详细了解陈女士与吴先生之间矛盾,建立了全面的调查笔录。

陈女士主张开放式的教育,鼓励小琳探索自己的兴趣和潜能;而吴先生则倾向于传统的教育模式,强调纪律和成绩的重要性。这种差异在日常生活中逐渐放大,导致了频繁的争执和不愉快。工作压力的增加也加剧了两人之间的矛盾。陈女士在一家教育机构担任项目负责人,经常需要加班处理工作事务;吴先生则在一家IT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紧张时常常需要熬夜赶工。长时间的工作压力使得两人在家庭生活中的沟通和交流越来越少,情感上的疏离日益加深。调解员一边耐心倾听这对夫妻的陈述,同时也引导他们说出内心对彼此的真实的想法。

在沟通过程中,调解员发现陈女士和吴先生在处理家庭财务问题上也出现了分歧。吴先生主张将大部分收入用于投资和储蓄,以备不时之需;而陈女士则认为应该适当提高生活质量,尤其是在小琳的教育和兴趣培养上投入更多。最终,一系列的矛盾和争执,使得陈女士和吴先生认为彼此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继续维持婚姻已对双方及女儿小琳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后来,陈女士越说情绪越激动,最终忍不住痛哭起来,见陈女士情绪激动,调解员先安抚陈女士情绪,肯定了双方在家庭中的付出,在安抚过程中,慢慢引导双方坦诚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其目的在于,若此次双方说出了心中的不快,能够放下过去,共同面对目前的问题,逐渐改善关系,也是美事一桩。

看双方情绪趋于稳定,调解员冷静的退一步做出假设,给出了夫妻不能和睦地继续生活下去,如何处理一些问题的建议,希望就算他们不能和好,也可以用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同时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损害。

鉴于他们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条款不是很清楚,调解员对纠纷双方进行了现场普法。一、孩子抚养及探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案件调解至此,基本接近了尾声,当事人双方都明白了接下来处理婚姻问题进或退的方向。

【调解结果】

一、调解员建议当事人双方冷静相处一段时间,遇到问题共同协商,看是否可以将婚姻关系延续;

二、若夫妻双方坚持协议离婚,可参考调解过程中给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涉及的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问题,清晰陈列在协议上,共同签字生效,避免后期继续发生纠纷。

针对调解员拟定的两条化解问题建议,当事人双方都比较满意,认为调解组织进退有度,调解有温度,表示会认真考虑调解员的建议。

【案例点评】

婚姻家庭纠纷中,除开诉讼,调解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件的成功之处在于,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妥协、让步等方式,达成共识,解决争议。这不仅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缩短诉讼时间、节省司法资源,也更有利于保护家庭和谐。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一个看似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而且关系到孩子的未来生活,关乎国家兴旺、社会稳定。因此,尽力做到调解成功一个案件,弘扬一份美德,传播一份正能量,解开万千家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