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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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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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3-07-1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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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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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3-3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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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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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险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提案》,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专技科负责统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政策。1.新型学徒制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在学徒制内取得与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对取得合格、中级工、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人、6000元/人、8000元/人。2.新技师培训。鼓励企业开展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给予企业新技师培训补贴。3.岗位技能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对完成培训计划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企业补贴。
(二)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人社发〔2023〕1号)文件精神,岗位技能提升应当以支持当地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为目的,按照“量入为出、重点支持”的原则,引导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同时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我区2019年已从失业保险基金计提20%设立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专账资金1980万元。2022年批准攀升兄弟等27家企业6914人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完成结业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共有26家企业共计6473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23.65万元;2023年,截至6月份,共批准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工3892人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三)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人才水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截至2023年6月,黄陂区共有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涵盖工程机械、叉车司机、汽车修理、电焊、二手车、汽车玻璃装配、保安、保洁、家政服务、烹调、计算机程序员、安全评价师等工种、职业。同时,为保证办学质量、督促培训机构提升办学水平,区人社局组织专班每年对辖区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安全生产、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果在黄陂区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以共同促进我区民办职业培训行业发展。
(四)大力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4号)、《关于征集在武汉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宣传、引导区内重点企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022年,我区共有4家单位被认定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武汉视佳医培训学校、武汉传智播客培训学校、武汉中安保安培训学校、周大福珠宝有限公司),1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武汉捷瑞汽车玻璃服务职业培训学校)被认定为武汉市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机构。2023年度,我局继续将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机构作为重点工作,指导并推进更多的民营企业申报。
(五)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以区技术学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依托,与区内重点企业合作,根据区重点项目,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沟通,开展技工班订单式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工作。同时积极以区内重点企业为主体加强与省内外有关高校、技校合作,开展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训培养各类技能人才。
(六)拓宽职业技能提升受益范围。大力鼓励企业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给予一定技能提升补贴。对累计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不断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智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