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2018-10-2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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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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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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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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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98141/2020-737009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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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2018年10 月22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公证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7.领导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负责区“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

纳入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59人,事业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单位:万元
         
    行次决算数    行次决算数
栏次 1栏次 1
一、财政拨款收入13,07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
二、上级补助收入20二、外交支出290
三、事业收入30三、国防支出300
四、经营收入40四、公共安全支出312,568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0五、教育支出320
六、其他收入60六、科学技术支出33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2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0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37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38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39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0
 16 十六、金融支出43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4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67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48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49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00
本年收入合计243,076本年支出合计513,07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0    结余分配520
   年初结转和结余260    年末结转和结余530
合计273,076合计543,0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51行=(28+29+…+50)行;  54行=(51+52+53)行。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7
合计3,0763,076     
204公共安全支出2,5682,568     
20405法院1818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8     
20406司法2,5502,550     
2040601  行政运行1,2001,2000000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71,13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1515     
2040607  法律援助2424     
2040650  事业运行14714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272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26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431400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31400000
20808抚恤1212     
2080801  死亡抚恤1010000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2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09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91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4104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5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7373     
22102住房改革支出73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555     
2210202  提租补贴18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
合计3,0762,104972   
204公共安全支出2,5681,596972   
20405法院1818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8    
20406司法2,5501,578972   
2040601  行政运行1,2001,200000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7165972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1515    
2040607  法律援助2424    
2040650  事业运行14714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272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26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431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314    
20808抚恤1212    
2080801  死亡抚恤101000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2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09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91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4104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5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7373    
22102住房改革支出73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555    
2210202  提租补贴18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单位:万元
          
    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
小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3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7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二、外交支出31000
 3 三、国防支出32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332,5682,5680
 5 五、教育支出34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35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26326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09109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39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0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1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2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45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6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87373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50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51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52000
本年收入合计243,076本年支出合计533,0763,076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 56   
 28  57   
总计293,076总计583,0763,07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
合计3,0762,104972
204公共安全支出2,5681,596972
20405法院1818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18 
20406司法2,5501,578972
2040601  行政运行1,2001,200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7165972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1515 
2040607  法律援助2424 
2040650  事业运行147147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272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26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431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314 
20808抚恤1212 
2080801  死亡抚恤101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2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09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91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4104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50
221住房保障支出7373 
22102住房改革支出737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555 
2210202  提租补贴18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
301工资福利支出1,15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9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
30101  基本工资12530201  办公费4431002  办公设备购置0
30102  津贴补贴22030202  印刷费30931003  专用设备购置0
30103  奖金49830203  咨询费0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30204  手续费031013  公务用车购置0
30106  伙食补助费030205  水费0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
30107  绩效工资1030206  电费0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30207  邮电费46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6330208  取暖费0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0209  物业管理费3130402  事业单位补贴0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30211  差旅费3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
30301  离休费9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0   
30302  退休费30530213  维修(护)费31   
30303  退职(役)费030214  租赁费0   
30304  抚恤金1230215  会议费0   
30305  生活补助030216  培训费25   
30306  救济费030217  公务接待费3   
30307  医疗费030218  专用材料费0   
30308  助学金030224  被装购置费0   
30309  奖励金030225  专用燃料费0   
30310  生产补贴030226  劳务费2   
30311  住房公积金5530227  委托业务费0   
30312  提租补贴1830228  工会经费0   
30313  购房补贴030229  福利费16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0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239  其他交通费用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   
人员经费合计1,555公用经费合计5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123456789101112
      13 10 10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栏次12345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说明: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发生


第三部分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1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村法律顾问补贴支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装备、办案经费支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等支出的增长。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本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无其他收入来源。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万元,占本年支出68.40%;项目支出972万元,占本年支出31.60%。主要原因是村法律顾问补贴支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装备、办案经费支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等支出的增长。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1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村法律顾问补贴支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装备、办案经费支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等支出的增长。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1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村法律顾问补贴支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装备、办案经费支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等支出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568万元,占83.4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10.6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万元,占3.54 %;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占2.3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07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2,104万元,项目支出97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律师服务社区、基层司法所办公经费、法学会工作经费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1%。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4%。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本级及下属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为预算的42.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46.9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为预算的46.99%,比预算减少11.28万元。其中:燃料费  4.5  万元;维修费  3  万元;过桥过路费  0.1   万元;保险费  2.4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33.33%,比预算减少6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万元,降低58.0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降低56.5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降低62.50%。

接待费主要用于兄弟城区和省市领导调研接待,共计批次26次,就餐人数338人,其中陪同人数87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发生。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还未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万元,比2016年增加  9    万元,增长 0.16    %。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办理公证业务;

3.调解民间纠纷;

4.控制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

5.控制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率。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为城乡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及法律援助事务5000件

 分别完成502件及5060件,均已超指标值完成

2

办理公证业务 

 办理各类公正业务1800件

完成6200件,超指标值4400件 

3

 调解民间纠纷

调解民间纠纷6800件 

受理并调解成功7390件,超全年目标值590件 

4

控制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 

 控制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在1%以下

 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24人,1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24%

5

控制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率

控制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

在册刑释解矫人员2042人,重新犯罪13人,重新犯罪率为0.6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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