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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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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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02-09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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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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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3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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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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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公证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7.领导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负责区“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陂区司法局由机关及下属一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一 个、事业单位 一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黄陂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 77 人,其中:行政编制 72 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 51人,事业编制14人。
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9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3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3 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支出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 万元;其他支出943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09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5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943万元。主要用于:
1.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26万元;
2.调解员工资及保险145万元;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7万元;
4.社工工资及保险55万元;
5.普法专项经费44.4万元;
6.法律援助专项经费55.2万元;
7.刑释解教人员教育管理经费20万元;
8.律师进社区工作补贴87.84万元;
9.村法律顾问交通、生活、工作补贴182.7万元;
10.法律援助指标律师补贴14.4万元;
11.司法所办公经费85万元;
12.法学会工作经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