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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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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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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7-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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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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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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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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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智 慧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线 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市场监管 部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线 上线下一体化智慧监管工作要求,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 重,进一步厘清网络交易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事项,创新监管方 式,打造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共治新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广 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新格局, 不断提高网络交易市场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 持续发展。
二、组织保障
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整体延伸至互联 网领域的全局性工作。区局成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各业务 科室职责分工(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 1),构建一体化综 合监管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智慧治网原则。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作用,以武 汉市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为枢纽,归集省局“三网一中心 ” 和市局各业务信息化系统数据资源,切实做好各层级、各条线监 管系统应用,提升发现违法线索、固定电子证据的能力,提高监 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坚持协同治网原则。按照“线下管什么、线上管什么 ” 和“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 ”的原则,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市 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见附 件 2)组织开展日常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做到线上业务与线下业 务同部署、 同安排、 同检查、 同落实。
(三)坚持技术治网原则。一体化推进网络交易监测工作, 建立完善监测需求收集、计划制定、工作开展、核查处理等闭环 机制,分析研究监测对象在网络交易信息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包 括可能出现的关键字词、行业用语、暗号暗语、图形图像以及涉 嫌违法行为描述等内容,推动网络交易监测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依法治网原则。对日常检查、大数据监测、抽检、 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由各业务科 室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办理。对重大、疑难、跨区域的涉网案件线 索加强统筹调度、联动执法,由执法部门牵头组织核查,依法依 规进行处理。
(五)坚持动态治网原则。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前瞻性调 查研究,不定期召开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分析会,组织相关科室结合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特点和市场监管新动态、新 问题,持续分析总结各业务领域涉网违法行为特征,对网络交易 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规范,防范化 解网络交易风险。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根据总局、省局工 作部署和相关要求,以治理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 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平台、重点行业、重点行为 的监管,积极发现和依法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规范网络交易 市场秩序。(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 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二)常态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作 用,实施网络交易监测,并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做好 涉嫌违法违规的监测信息核查处理,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责令改 正、行政处罚等手段实施综合监管,有效治理网络交易违法违规 行为。(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 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治理。持续开展“领航 ” “护航 ”等合规指导行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履行商品及服务信息检查监控、 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等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 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坚持“ 以用 促建 ”的原则,推进市局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对 接省局“三网一中心 ”,持续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不断优 化平台功能。强化技术支撑,支持各单位运用总局、省局、市局 多层级监管系统对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移动 App 等 互联网载体开展主动监管,规范经营主体网络交易行为。(牵头 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 执法大队)
(五)推进网络交易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归集公示,探索网 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 ” 的原则,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抽查 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并依法向社会 公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络经营主 体,实施相应管理措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 政策文件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网监科、信用监管科,责 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及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加强网络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 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 查处。(牵头单位:流通科、餐饮科、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 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七)加强网络交易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强对互联 网领域虚假交易、虚假评价、虚假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加大对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 ”、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行为 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 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八)加强网络交易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价格的监 管监测,依法查处网络交易经营者先涨价后打折、低价倾销、价 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认真落 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牵头单位:网监科、执 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 大队)
(九)加强网售禁限商品监管。组织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 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网售长江渔获物以及 野生动植物行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领域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 神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等相关禁限售商品监管工作。聚焦网 络禁售商品管控问题,建立完善禁限售商品目录和关键词库,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加强执法联动,依法查处通过互联网交易禁限 商品等行为。(牵头单位:执法稽查科、市场科、流通科、药化 械科、网监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 执法大队)
(十)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重点行业的互联网广告监 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平台、网店、网站以及手机 App 应用程序等 互联网媒介发布和推送的广告行为,积极探索网络直播营销等新 业态、新模式的广告监管工作,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 (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综合执法大队)
(十一)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网络交易商 品质量抽查(检)力度。针对消费者关注重点和投诉热点商品, 组织开展网络销售工业产品、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 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结果,依法开展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 合格商品的核查、处置等工作。加强儿童学生用品、燃气器具等 重点商品质量监管,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牵头单 位:质量技术科、特设科、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 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十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 开展网络交易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平台企业加入全国 12315 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进一步完善消费者 权益保护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全国 12315平台推广应用,及时受理、分流、跟踪、督办网络交易投诉举报 线索。利用 12315 平台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开展消费 提示和消费警示。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涉网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消保科、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十三)规范计量和认证检测涉网行为。加强对网络交易商 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规范涉网计量行为。组织指导 查处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涉网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标准计量 科、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 合执法大队)
(十四)强化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平 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加强互联网领域商标、专利等 争议处理和维权援助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和服务机构涉网服 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专利等涉网违法行为,维护知识产 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知识产权科、执法稽查科,责 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十五)加强网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网络交易领域 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 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发现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许可 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牵头单位:药化械科、 执法稽查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 法大队)除上述相关工作以外,其他可能涉及网络交易的监管工作, 由区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是主动适应 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网络交易市场融合监管的 有力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在 组织决策、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构建各业务条线上下联 动、协作配合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
(二)加强业务指导。区局各相关科室依据法律法规及职责 分工,进一步梳理本条线网络交易监管重点事项,按照线上线下 职能一致、业务归口一致的原则全面对接监管任务职责,强化日 常业务指导,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线上和线下,做到同谋划、同 部署、 同落实。
(三)强化处置分析。加强各类途径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 规线索的管理,建立线索快速发现、综合研判、及时预警、转办 协办、核查处理、结果反馈等处置闭环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 线索处置工作。加强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结果应用,对监测情况及 监测信息处置结果定期总结、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网络市场发 展动态。
(四)创新综合监管。加强对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的调查 研究,灵活运用网络监测、大数据预警、双随机抽查、商品抽检等多种方式,对影响平台经济秩序的重点问题实行联合攻坚、综 合治理。同时,坚持依法严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为经营主 体规范健康发展留足空间。
(五)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 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把行动落实到一体化监管新理念、新要求上 来,积极宣传一体化监管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提升网络交易市场 协同共治水平。
区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合力,共 同做好网络交易监管工作。
附件:1.《区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重点监管 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