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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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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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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6-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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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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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3-1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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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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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黄陂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将与近期对工贸行业轻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企业名称
1、嘉俊珠宝首饰(武汉)有限公司
2、周大福珠宝文化产业园(武汉)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
三、执法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5.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紧急疏散、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7.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情况;
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0.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11.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黄陂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