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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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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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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8-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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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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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1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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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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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市场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增强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区应急管理局对在黄陂区所辖范围内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将对抽到的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企业(机构)名称
湖北吉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三、抽查事项
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是否具备安全评价业务资质;
2.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工作;
3.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4.是否存在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违法行为;
5.是否存在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
五、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执法检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机构)正常的工作,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黄陂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武汉市黄陂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