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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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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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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5-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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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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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2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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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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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为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违法行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的执法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区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守护”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执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严厉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部署上来,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分管领导上前指挥,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举措,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成效到位。区局“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由执法稽查科拟定方案,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网监、消保等科室加强检查,提供案件线索,指导案件办理。
二、理清工作重点,开展靶向执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以下重点主题、重点产品和重点对象,扎实推进专项执法各项工作:一要精准定位“守护品牌”和“守护地理标志”两大主题;二要高度关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家装、服饰箱包、酒类产品、儿童玩具等重点工业产品,以及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三要重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产业链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等对象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三、严打违法行为,彰显执法权威
按照《方案》要求,全区系统执法办案单位要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的侵权假冒行为;(责任单位:网监科、执法稽查科)
二是严厉打击搭棚摆摊、特卖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商品行为;(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消保科)
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商标侵权“特供”酒行为;(责任单位:执法稽查科)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销售侵犯标志专有权商品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网监科)
五是严厉打击使用带有欺骗性商标标志、恶意抢注中小微企业商标、店面招牌商标侵权、侵犯老字号企业商标权的商标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六是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冒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近似标志“搭便车”、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以及地理标志申请注册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网监科)
七是严厉打击申请不良影响商标、伪造申请材料、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网监科)
八是严厉打击专利申请中弄虚作假、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同时,要通过网络、电视和平面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对外宣传知识产权执法动态、重大成果和典型案例,全力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执法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在履行职责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监管、执法稽查、网监、消保、反不正当竞争等业务科室要依照法定职责,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监管执法工作,主动加强沟通互动与信息互通,形成监管与执法的工作闭环。在部门协作方面,要强化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打通生产、流通、销售、仓储、印制等环节,严厉查处跨境、链条化制售侵权商品违法行为,形成深挖制售源头、追踪溯源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合力。区局执法办案单位要严格落实《武汉市市场监管局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案件及时申报市局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
请区局各相关科室和基层所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区局执法稽查科报送上季度执法办案、宣传工作统计数据;2025年1月3日前报送行动年度总结、统计数据和制度成果清单;2026年1月3日前报送行动全面总结、统计数据和制度成果清单;执法办案问题和意见建议可随时提出;典型案例、重要工作动态随时报送。
联系人:李浪璇 联系方式:1599423122
附件:1.“守护”行动开展情况自评对照表
2.“守护”行动执法办案统计表
3.“守护”行动宣传工作统计表
4.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报送表